保證合同是否屬于單務合同?

一、保證合同屬于單務合同嗎
保證合同是單務合同。
由于合同主要是反映商品交換關系的,所以大多數(shù)合同都是雙方合同,只有極少數(shù)不以商品交換為的合同是單務合同。
保證是一種擔保債權實現(xiàn)的合同,本質上不追求經(jīng)濟利益,唯以擔保為目的,因而是一種較為典型的單務合同。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二、保證合同是格式合同嗎,法律上的具體規(guī)定
保證合同不是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保證合同的時候,可以對保證合同的條款予以協(xié)商,并不必然的受到法律法規(guī)的限制,但是保證合同中并不排除格式條款的適用,一些專業(yè)性強、可以重復適用的條款可以直接寫進合同中。
三、保證合同屬于諾成合同嗎規(guī)定是什么
保證合同是諾成合同。
根據(jù)合同的成立是否須以交付標的物為要件的標準,可將合同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諾成合同是當事人雙方就合同必要條款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一致時即為成立的合同。
除當事人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一致外,還需要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稱之為實踐合同,或稱為要物合同。諾成合同有多種,如買賣、租賃、加工承攬等,其特點在于不要求事先交付標的物,而僅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即告成立。
保證合同是一種擔保之債,屬于比較典型的諾成性合同。其成立無須擔保人交付財產(chǎn),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告成立,可見,保證合同是諾成合同。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xiàn),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四、保證合同是屬于要式合同嗎
1、保證合同屬于要式合同。
2、法律依據(jù)《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xiàn),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五條 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2]《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五條
五、保證合同屬于有名合同嗎
保證合同是一種有名合同,即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其名稱及的合同。而對于無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統(tǒng)一確定一定名稱的合同。無名合同如經(jīng)法律確認或在形成統(tǒng)一的交易習慣后,可以轉化為有名合同。
區(qū)分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的意義,在于處理合同糾紛時便于適用法律,有利于法律實務工作者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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